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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造成建筑事故隐患的一些根源


来源:《中国建筑安全网》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0/10/11 14:28:17     点击率:195


  摘要 :建筑施工现场,事故隐患多种多样,本文从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两个责任主体分析造成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根源 ,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,确保生产安全 。


  关键词:事故  隐患  根源


  建筑业是事故发生的高危行业 ,从理论上讲,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多少决定了事故发生频率大小,找到事故隐患发生的根源,以利对症下药 ,采取有效的措施,满足施工生产安全的需要。现从施工总包单位、建设单位两个责任主体 ,分析造成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一些根源,分析如下 :


  一 、施工总包单位原因:


  ㈠因减少施工成本,造成事故隐患
  1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数量不足,水平低下。一些项目部不是按照建设部建质【2004】213号文件要求配备配强安全监管人员,实际配备数量比规定少1~2人,并且所配备安全监管员安全知识缺乏,管理能力弱 ,责任心不强,有的甚至无C类资格证。安全监管人员队伍不足不强 ,现场安全管理相对薄弱,安全教育、安全交底、安全检查、隐患整改等往往得不到落实 ,事故发生率提高。
  2、安全设施跟不上。一些项目部后期处于装修阶段,脚手架已拆,但阳台等临边防护能省则省,阳台等临边防护不做,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,或阳台口不做定型化、工具化防护,做装修时被移动,不及时恢复。另外,一些项目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大于30MA ,舍不得更换,并且采用二级配电箱,末级无开关箱 ,容易发生触电事故。
  3、无资质装拆物料提升机。一些项目部为了节约成本,在施工企业无装拆资质的情况下,由机管员带领几个无装拆操作证的工人从事高空装拆工作,既无安全技术交底,又无技术人员现场指导,凭经验蛮干。
  4 、项目整体低价分包 。一些项目部接到工程项目后 ,违反国家承发包规定 ,将项目整体低价发包给无资质的分包队伍 。分包队伍由于价格低,往往偷工减料 。如模板支架无扫地杆,无纵向横杆,出现独脚杆。脚手架上无脚手板、安全网 ,而总包单位又管不住,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比比皆是。5、总包单位管理不善始善终。在主体结构完成后 ,有了新的项目急需管理人员,就将项目上的安全监管人员调走,对原项目安全管理忽视,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缺少,分包单位作业现场混乱,事故隐患多。
  6 、后期装修不搭料台。后期装修阶段,不使用物料提升机或施工电梯 ,进料直接用塔吊料斗及斜槽从窗口进料,放料时无可靠立足点,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。
  7、租赁淘汰或报废塔吊 。一些项目部为了逐利,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20TM塔吊或达到报废年限的塔吊 ,安全装置不到位塔吊,安全性能差,给施工生产埋下了祸根。


  ㈡抢工程进度,造成事故隐患
  1 、大型机械不检测就投入使用。一些项目部盲目赶进度,而忽视安全生产,不等塔吊检测就使用塔吊,塔吊力矩使用限位等安全装置等处于失控状态。施工电梯方坠器到期,由于抢进度而不及时更换检测。均对大型机械施工留下隐患。
  2 、拆架子过早,临边防护未及时跟上。一些项目部由于钢管是租赁来的,早一天还就省一天租金,未等室内防护做好,就将脚手架拆下 ,临边防护不到位,容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。
  3、基坑落地架拆除过早。有些项目部抢工期,急于做基坑回土,将基坑内的落地架过早拆除 ,致使地下室以上外墙支模无可靠立足点,留下事故隐患 。
  4、脚手架跟不上做作业层。由于过分重视抢进度,作业层的脚手架未能及时跟上,致使作业层安全防护不到位 ,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。
  5、新招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。由于工期紧,新进场职工来不及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,对作业环境和项目部规章制度均不熟悉 ,安全意识不强 ,发生事故的几率提高。㈢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隐患
  1、项目经理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。项目经理作为第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,不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事故隐患得不到落实整改 。
  2、技术负责人不交底。一些项目部的安全交底只流于形式,由资料员或安全员请职工签字,就算交底过了 ,职工安全意识未能得到提高 ,技术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,不能提高整个项目部安全意识。
  3、生产经理布置生产时不布置安全工作 。经常出现脚手架跟不上作业面,临边防护不到位,是施工人员在不良环境中作业。


  建设单位原因:
  1、电梯安装不及时 。由监理工程师通知项目部需将电梯井平网拆除,便于安装电梯,在项目部电梯井平网拆除后,电梯安装因资金等问题而拖延,给项目部施工作业留下隐患。
  2、基坑回填土不及时跟上 。一些项目部基坑脚手架已拆 ,但回填土由甲方外包 ,不及时回填,施工作业外墙支模,地下室顶面临边防护不及时跟上,给作业人员留下隐患 。
  3、建设单位单独发包项目,总包单位管理无能为力 。一些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,不实行总包负责制,将一些分项(例如外墙保温、铝合金幕墙等)单独发包给分包单位,工程款不经总包单位账户,总包单位管理成为空架子,有劲使不上,分包单位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落实。
  以上是本人从事多年安全管理工作一些不成熟的分析,造成事故隐患根源还有许多,这里不再遨述 。目的是希望项目部舍得安全投入 ,抓进度不影响安全,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,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承发包有关法律法规 ,才能真正消除事故隐患,确保生产安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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